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组织于2018年1月22日在瑞士日内瓦(Geneva)公布本年度第10号缔约方通报(No. 2018/010)注目:几内亚比绍(GUINEA-BISSAU)刺猬紫檀的出口(Export of Pterocarpus erinaceus) 不应几内亚比绍政府的拒绝,CITES秘书处(Secretariat)特此通知各缔约方遵循以下几内亚比绍政府所采行对于部分刺猬紫檀 木材 的出口管控方式:在国家法律层面,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这三年期间都禁令出口自2017年1月2日之后[即刺猬紫檀拒绝接受CITES序言二(Appendix II)管制时间的接续]所提供的刺猬紫檀样本(一般是指商业用木材)。秘书处先前早已获得此项暂禁贸易及零出口配额的信息,并在CITES有关网站的国家意向出口配额的栏目中有表明。几内亚比绍的CITES继续执行管理机构早已证实了公约管制生效前在该国所提供的24 339立方米刺猬紫檀原木。
几内亚比绍的CITES机构依据公约和本国法律,批准后了这批公约前刺猬紫檀原木的出口许可。几内亚比绍的CITES机构亦不会向进口方(很有可能就是中国)的涉及机构索取有关这批木材的公约管制前被提供的证明,并将其打印本递交CITES秘书处。在b段中所叙述的待出口刺猬紫檀原木存货的每一枝都将被标记,报以其在CITES公约管制前的特定身份。
本次几内亚比绍出口刺猬紫檀的时间期限为缔约方通报印发90天之内,也就是截至至2018年4月22日,多达这个时间之后,即使是公约生效前所提供的刺猬紫檀亦不被容许出口。在征询了所有涉及人员和机构之后,几内亚比绍政府允诺对本次出口扣除收益的30%用作对该国刺猬紫檀物种的维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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